各區衛生健康委,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國民營養計劃(2019-2030年)實施方案》及《健康上海行動(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動的工作要求,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建設健康環境,我委將組織開展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街道(鎮)為單位,開展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引導居民建立科學營養觀念,養成健康飲食習慣,減少慢性疾病發生發展,提高居民營養健康素養水平。“十四五”期間,本市全面開展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到2030年實現每區均建有營養支持型社區,形成良好的營養健康環境。
二、工作原則
按照“示范帶動、樹立典型、營養融入、綜合干預”的工作原則,以政府為主導,動員社會組織,發揮社區醫療機構作用,引導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學校、社區食堂等重點場所提供符合健康需求的營養食品,營造營養健康科普環境,針對重點人群開展營養監測、篩查、診斷、促進、干預和評估,將營養融入各類健康政策,逐步推進新形勢下本市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22年,部署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制定《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指南(試行)》(見附件1),部署啟動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工作。
第二階段:2023 年-2025年,試點建設。各區衛生健康委根據指導方案要求,遴選有條件的街道(鎮)試點開展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專業機構進行評估和指導,適時公布建設情況和符合“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標準的街道(鎮)名單。
第三階段:2026年-2030年,全面建設。各區將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納入年度常規工作,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市衛生健康委將從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中擇優進行示范推廣,擴大示范效應,不斷推動營養健康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
第四階段:鞏固成效、動態管理。市衛生健康委實行動態管理,適時組織開展評估,對不符合標準的提出整改意見,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將撤銷其市營養支持型社區稱號;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等嚴重損害群眾健康、引起輿情的社區,隨時撤銷其稱號。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充分認識營養支持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健康上海建設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加快推動衛生健康理念轉變,加強健康環境建設,將社區建設作為營養健康工作推廣落實的有效抓手。
(二)加強領導、形成合力。要切實組織開展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成立工作小組,建立工作機制,組織轄區內街道(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學校、企事業單位、村居委等共同參與。根據建設指南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和實施營養支持型社區試點建設推進方案。積極組織具有營養健康工作基礎的街道(鎮)優先參加營養支持型社區試點建設。
(三)加強培訓、專業支撐。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組織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配合試點街道(鎮)開展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對試點建設的街道(鎮)進行專業指導,幫助街道(鎮)按照營養支持型社區標準開展建設,并對暫時不符合標準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組織對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業務培訓,及時匯總試點經驗。
(四)廣泛動員,開展自評。各衛生健康委應按照《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工作評估標準(試行)》(見附件2)要求,及時組織對本轄區內各街道(鎮)開展營養支持型社區的自我評估。根據自評結果,遴選推薦相應街道(鎮)開展試點建設;對評估中發現的短板不足,制定推進措施加以改進。
請各區按照要求于2023年1月10日前向市衛生健康委報送首批申報創建意向,提交自評報告和《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申報表》(見附件3),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報送轄區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工作推進情況。
聯系人:吳海波、袁微嘉,電 話:23117893、23117894
傳 真:83090071,郵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指南(試行)
2.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工作評估標準(試行)
3.上海市營養支持型社區建設申報表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2月12日